工資集體協商“八個程序”:①產生協商代表、②發出協商要約、③協商前準備、④召開協商會議、⑤簽訂工資協議(草案)、⑥職代會通過、⑦報人社部門備案審核(同時報總工會備案)、⑧張榜公示(每個職工都知道)。
工資集體協商過程臺賬“八個有”:①有協商代表名單、②有書面協商要約書和應約書、③有協商準備階段的書面記錄和圖片、④有協商會議的書面記錄和圖片、⑤有職代會審議過程的書面記錄、圖片和審議通過的決議文本、⑥有雙方首席代表簽名的《工資協議書》、⑦有公示的圖片和相關資料(包括人社部門備案審核資料)、⑧有每年協商的獨立檔案資料。
三上墻:八程序,二代表(企業協商代表、職工協商代表),一結果(工資協議書)。